那思陆(1952— ),满族,政治大学法律系法学士,中兴大学法商学院(现名台北大学)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现为台湾空中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律学类)教授。 主要著作有:《清代州县衙门审判制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 1982)、《司法制度概论》﹝第二章、第四章, 台北:空中大学 1996)、《中国司法制度史》﹝第一章至第十章,台北:空中大学 2001)、《明代中央司法制度史》 (台南: 正典 2002)、《中国审判制度史》 (台南: 正典 2004)。
发表于2024-11-21
清代州县衙门审判制度 2024 pdf epub mobi 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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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绪论”、“州县衙门”、“刑事审判程序”、“民事审判程序”和“结论”等五章组成。其中,篇幅最大的是第三章“刑事审判程序”,占全书篇幅的2/3有余。从篇章布局来看,那先生受到陶希圣的一些影响。如第二章 “州县衙门”的内容,与陶希圣著作中的“州县衙门的组织”部分思路比较一致。但陶希圣的叙述内容较为宽泛·(一共介绍了与州县衙门有关的九类人物,分别是知县、典吏、书役、幕友、长 随、仵作、捕役、狱卒和家人)那思陆先生则只选取了四类与州县审判特别相关的人物——知县(州)、幕友、胥吏和差役——进行详述。那思陆先生用了不少的篇幅,详细介绍了这四类职业人员的历史沿革、分类及权责(或职务),尤其对此四类人员与司法审判中紧密相关之情形进行了系统梳理。此外,与陶希圣一样,那思陆先生也特别强调刑事审判程序在清代的重要性,因而把相当的笔墨用在对清代刑事审判程序的细致梳理上。在第三章“刑事审判程序”中,那思陆先生首先以总论对原被告与代告、代书、讼师等诉讼参加人作了探讨,并对管辖、回避、规费、状式、证据等等作了阐述。在其余诸节,他依次以“审前程序”、“审理程序”、“覆审程序”、“秋审程序”与“执行”为题,分别对清代地方刑事审判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不太行,枯燥罗列史料,缺乏事例,讲得也很肤浅。
评分2017年
评分2017年
评分不太行,枯燥罗列史料,缺乏事例,讲得也很肤浅。
评分20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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