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1897-1962),美国著名小说家,一九四九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
小说进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手游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全通过这三下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做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2008-01-17 Recently I've finished reading The Sound and the Fury for the second time. The first time I encountered William Faulkner and the book was in the summer of 2003. I failed in the exam of Selected Readings of Brit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for the...
评分没有人像我和福克纳以及村上那样对气候充满感情的了。 我曾多次阅读《寻羊冒险记》4.《夏日的结束和秋天的开始》,因为不会日语,只好用篇章语义学把英文版的给仔细分析一遍。实际上,那一章对整个小说情节推动无甚作用,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夜晚“在消磨城市时间方面,我正往...
评分“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个古罗马时代的老人,他在自己床边放了一只第勒尼安瓶子,他钟爱这只瓶子,瓶口因为他不断亲吻而逐渐磨损。我给自己制作了一只瓶子,可是我想我从一开头就知道我是不能永久生活在瓶子里的,也许更好的办法是拥有它因而我也能躺在床上看着它,这样肯定会...
评分 评分我得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用“高强度精神拉力赛”来形容可能更为贴切。它完全不迎合读者对于线性叙事和明确因果关系的期待。刚开始翻开几页,我就被那种几乎是**野蛮生长**的语言力量所震慑住了。作者似乎对标点符号有一种近乎蔑视的态度,长句连绵不绝,充满着各种插入语和绕口的从句,读起来需要极高的专注力,不然很容易就迷失在语句的丛林里。然而,正是这种近乎原始的、未经雕琢的语言状态,才成功营造出一种强烈的、令人窒息的氛围。它讲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而是一种**存在主义的困境**。角色们的对话充满了潜台词和隔阂,他们似乎永远无法真正抵达彼此的内心,永远在用各自破碎的语言系统进行无效的沟通。我发现自己不得不经常停下来,回溯阅读前面几段,去捕捉那些被省略掉的、隐藏在文字缝隙中的微妙情绪变化。这种阅读过程,与其说是享受,不如说是**一种必须完成的智力与情感的自我校准**。它逼迫你跳出舒适区,去直面那些关于责任、堕落和失去的、难以言喻的真相。
评分初次接触这类文学作品,我原以为会是一部沉闷的历史剧,但事实证明,它更像是一部高度浓缩的、**关于“不作为”的戏剧**。作者的笔触极其冷静,却又蕴含着巨大的情感张力。他很少直接描述“悲伤”或“愤怒”,而是通过对角色日常行为的近乎病态的细致描绘来间接传达。比如,一个角色如何笨拙地试图系好鞋带,如何在一个下午反复地检查门锁——这些动作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无法言说的精神崩溃。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其“留白”之多。很多关键的情节,比如某个灾难性的事件,作者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而将笔墨集中在了事件发生前后的那种漫长而煎熬的“等待期”上。这种处理方式,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宿命感和压迫感。它像是一部慢镜头电影,让你清晰地看到一切是如何无可挽回地走向既定结局的,而角色们却只能以一种近乎滑稽的优雅姿态去迎接这一切。这是一部需要你用心灵去阅读,而不是用眼睛去扫视的作品。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走进了一座年久失修的庄园。阳光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窗,斜斜地打在地板上,空气中弥漫着旧木头和香水的混合气息。作者的叙事视角极其多变,有时像是一个冷漠的旁观者,客观地记录着衰败的细节;有时又瞬间切换到某个角色的内心深处,那种第一人称的、近乎呓语的独白,带着一种无可救药的宿命感。我尤其被它对环境的塑造力所折服。书中的南方景象,不是那种旅游宣传册上的田园牧歌,而是**潮湿、腐烂、带着某种病态美的**存在。你几乎能感觉到那种黏腻的空气贴在皮肤上。更妙的是,那些象征性的物件——比如一棵死去的树、一副旧的马鞍,甚至是一张空荡荡的餐桌——都拥有了超越物件本身的重量,它们是家族历史、是未能言明的罪责的载体。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产生一种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也成为了这个封闭世界的一部分,被困在永恒的夏日午后,等待着一场必然要来的、却又迟迟不至的暴风雨。
评分坦白讲,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次艰巨的挑战,但我最终认为这是一次巨大的收获。它的结构如同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迷宫,没有一条明确的“主线”可以遵循。相反,作者似乎热衷于在故事的边缘地带徘徊,专注于那些**被主流叙事所忽略的、看似无足轻重**的瞬间。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理解,作者的重点并非“发生了什么”,而是“**在发生这件事时,人物的感知系统是如何运作的**”。书中那些冗长而反复的句子,起初让我感到烦躁,但渐渐地,我领悟到这是作者刻意为之的——通过语言的反复敲击,来模拟人类记忆和创伤的固着性。它描绘的是一种精神上的瘫痪,一种被困在过去无法抽身的境地。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没有提供任何廉价的安慰或解答,它只是忠实地、近乎残忍地呈现了一种人性的幽暗底色,迫使读者直面自己的脆弱和局限。读完后,我没有感到解脱,而是感到一种沉甸甸的、被洗涤过的清醒。
评分这本书的文字像是一张张精细的手绘地图,带领我走进了那个南方小镇的湿热空气里,每一个场景的描绘都充满了质感,仿佛能闻到泥土和樟树叶混合的味道。作者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捕捉,更是达到了令人屏息的程度。尤其是几个主要角色的意识流叙事,初读时可能会有些晦涩,句子结构像是打碎了的镜子,需要我耐下性子,一点点将碎片拼凑起来。但一旦适应了这种跳跃和重复,你会发现,那正是人物混乱、挣扎的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比如,通过一段看似漫无边际的独白,我竟然能清晰地感受到主人公面对时间流逝和家族衰败时那种深植骨髓的无力感。书中对于时间的处理手法尤其高明,过去、现在、甚至是对未来的模糊预感,在同一段落中交织缠绕,没有明确的界限,这使得阅读体验本身就成了一种探索,一种对记忆本身的质疑。我尤其欣赏作者在描绘日常细节上的笔触,那些琐碎的、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和对话,最终都汇聚成了推动故事(或者说,是推动“感受”)前进的强大暗流。这绝不是那种情节驱动的小说,它更像是一场深入灵魂的对特定生活状态的冥想,读完后,那种挥之不去的情绪余韵,比任何宏大的事件都来得更深刻、更持久。
评分至少得看两遍
评分营造的氛围绝美。对白痴和姐姐之间的感情非常神往。
评分本书并没有传说中那么棒,漂亮的结构之外对人物的刻画非常肤浅,婊子就只是婊子,疯子就只是疯子,性格纯粹,褒贬明确,这种好人/坏人的两分法实在无聊;另外尽管动用到“自杀”这种终极感性桥段却仍然不够煽情
评分不过,他最爱的还是死亡,他只爱死亡,一面爱,一面在期待死亡。那是一种从容不迫、几乎病态的期待,犹如一个恋爱着的人一面在期待,一面却故意抑制着自己去接受他爱人那等待着的、欢迎的、友好的、温柔的、不可思议的肉体。她接受这样的事实:在他眼里,至高无上的并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的贞操,她本人仅仅是贞操的保管者,其实她根本不认为贞操有什么价值,那一层层薄薄的皮膜,在她心目中,连手指甲边皮肤上的一丝倒刺都不如。她知道她哥哥爱死亡甚于一切,她并且不妒忌,反倒很愿意将一棵毒草(我们不妨这样假设)奉献给他。(也许她那次精心策划与安排的结婚的确起了这样的作用。)她怀了另一个男人的孩子,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当时还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她便为之起名为昆丁,这是为了纪念她的哥哥,因为他们-她和她哥哥-都知道,他已死
评分写什么与怎么写;小说的形式感、技巧性与内容、故事——福克纳或者可以给人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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