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忠華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系特聘教授
【經歷】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系特聘教授
華人民主文化基金會理事長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董事長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
台灣社會學會理事長
澄社社長
【學歷】
德國海德堡大學社會學博士(1987年)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社會學碩士(1984年)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學士(1978年)
【著作】
韋伯學說新探(1992年)
社會學理論與社會實踐(1999年)
韋伯的《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導讀(2005年)
解讀社會力:台灣的學習社會與公民社會(2005年)
顧老師的筆記書Ⅰ 學習社會.繁盛(2012年)
顧老師的筆記書Ⅱ 公民社會.茁壯(2012年)
韋伯學說當代新詮(2013年)
发表于2024-11-21
顧老師的筆記書Ⅲ自由社會.願景 2024 pdf epub mobi 电子书
图书标签: (港台版) 社会学与人类学
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以自由之名」曾經成就多少輝煌的事業,將人類文明推進到前所未有的境界。但同時人類在「自由」的藉口下,做出了邪惡的勾當。自由因此是一種帶有「不確定性」及「風險」的社會互動模式,但如果沒有自由帶來創造社會演化的機會,那就如同歷史的經驗教訓般,社會的「結構」可能陷入僵化強制,而對「行動」產生更多的桎梏,淹沒了人類可以展現的創意和能力。
從斯密、海耶克等西方自由主義的奠基者和詮釋者,到殷海光、夏道平等非西方文化的自由主義繼受者和實踐者,文化的籓籬不應該是阻絕人們獲取自由與人權的藉口。或許當全球的人類都不再視自由為無法想像的祕密,而且人人能夠享受政治自由、經濟自由與社會自由時,真正多元的思想和文化也才「成為可能」。
自由會受到濫用,其來有自,主要是各種社會規範與信任的機制並不完備,這使得海耶克心目中「法律之下的自由」就算實現,也不一定保證可以促成「公共福祉」。除非我們加上了種種限制條件,包括建立厚實的「社會資本」,形成公眾能夠參與並監督的「公共信任」,並擴大社會中個人得以充分發揮潛能的「有效自由」,最後才有「機會」達成斯密所形容之「看不見的手」帶來的效益,讓「自利」同時意味著「互利」、「共利」,而不是在自利的過程中製造一連串「外部成本」,任令社會承擔這些不利益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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