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波斯纳,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学法学院(1962)。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69)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本书为美国著名法官、学者理查德·波斯纳的最新专著,也有美国学者称其为波斯纳最重要的著作。在本书中,波斯纳基于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并结合他本人长达27年担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司法经验,分析了种种司法行为和法官职任考量,这一分析迥异于以往对司法以及法官的研究,其关注的是与法官行为紧密联系的认知和情感的社会和制度塑造。波斯纳的分析表明,尽管大多数(常规)司法决定似乎都是法条主义驱动的,但法官绝不是“自动售货机”,只是机械地适用已有规则或按既定法理推理模式决策的法条主义者,相反,其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个人性因素,例如,法官个人特点以及生平阅历和职业经验,会塑造他的司法前见,进而直接影响其对案件的判断。
波斯纳关于法官行为的分析是具有普适性的,其提出的问题和分析建议在中国语境中也同样适用:法官是如何行为的,为什么如此行为、行为的后果可能为何,以及哪些智识工具最适合分析这些问题。
一 长期以来的法学学习给我以法官以这种印象,法官只是规则的适用者,在审判中应当保持中立,保证其客观性。法官在审判中不得存在任何偏私,而且须在外观上使任何正直的人不对其中立性有任何合理的怀疑。从而我们相信,法官在工...
评分0p 苏力:提出并赞美一个概念上完美的法官,然后激励和要求担任法官的人去实践这个概念;这是一种“压抑人性”的道德规范模式,一种不可能实践的模式,或者说只是一种关于法官和司法的意识形态。 1p 《卡拉马佐夫兄弟》:如果没了上帝,那就什么事都能干了。 6p 司法行为9理...
评分1、个人认为这本书的中译本书名叫《美国法官如何思考》比较确切。 2、苏力说这本书“提出了一种实证的审判决策理论。它完全不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普通采取的那种模式:提出并赞美一个概念上完美的法官,然后激励和要求担任法官的人去实践这个概念;这是一种压抑人性的道德规范...
评分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 ———《法官如何思考》代译序/朱苏力 法官当然首先必须依法,但他还必须考虑“治国”和“办事”。这就是政治的考量 所谓“政治的”,波斯纳界定,它首先指法官在开放领域的被迫的“偶尔立法”。它还可以指一些看似纯技术性判断 ...
评分一说起美国的法官,我们往往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专业,不讲政治,只讲法律。法律如何规定,法官便如何断案,他们不需要考虑除法条以外的其他因素。这时候,浮现在我们脑海里的是那句著名的法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美国的法院果真是与政治绝缘的么?我最近在读...
一国的法律反映了一国的政治共识或妥协,是回应特定社会具体问题的,因此司法是政治性的,也因此法学是地方性的;以枚举替代论证,以枚举作为根据,并不是一种智识开放,而恰恰是一种思想的封闭—以外国的权威替代对问题的分析和对后果的考察。
评分美国在防止法官过度独立思考,而我们却还在致力于如何让法官独立思考。
评分大学时看的。波斯纳的视角很好。分析是立足于美国法官职业的共性和法官个人行为特性的因素,进行解说。我们国内的法官情况不太一样,处于法官职业初级探索阶段。读苏力翻译的读本是件不纳闷的事,他老人家有点啰哩啰嗦。
评分一说到英美法就容易唯制度论,波斯纳从经验角度说:法官也是大活人哪。
评分不止是美国法官这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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