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1804—1864),美国19世纪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红字》一经问世,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在时隔一个半世纪后的今日仍是不朽的经典名著。小说以深邃的主题,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中象征手法影响了《白鲸》的作者麦尔维尔、法国的波德莱尔以及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此外,霍桑对美国文学史上一批卓有成就的作家诸如海明威、菲兹杰拉德、福克纳等都产生过影响。
小说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以当时严酷的清教视为罪不可赦的一桩“通奸罪”为核心展开情节,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与这桩“罪行”有关的四个人物的神精世界。胸口上别着鲜红A字(Adultery——“通奸”一词的首字母)的赫斯特·普林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获得自新,那个耻辱的字母竟逐渐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标志。迪梅斯戴尔牧师则长期遭受信仰和良心的折磨,终于从狂热的宗教活动家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敢于担当的男子汉。赫斯特的丈夫奇林沃思本是个皓首穷经的学者,却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完全丧失了人生。而“通奸”生出来的小波儿则活像个野性未驯的异教精灵。小说以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杯,层层深入地探究了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全书以监狱和蔷薇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Hawthorne was the person who believes on the theory of original evil of human natur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Calvin’s creed, he attributed all the social problems and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human beings to an abstract word “evil”. In his opinion, if ...
评分 评分在《十日谈》里,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想信仰上帝,不远千里找到了一个她崇拜着的教士,想让他作为引路人,那个教士对她进行的宗教教育不是从《圣经》开始,而是从人体构造开始,他象《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托马斯一样,果断地对那个少女说了一句“脱!” 少女发现自...
评分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大三,那阵子我选了一门美国文学,我的教授是一个Middle age的女人,留过洋,带过许多博士,喜欢穿绸缎真丝。从她神采飞扬的作品评析中我大致听出了她对这部作品的喜爱。但当时我对它并不留意,看完那几页英文选段也作罢了。不过我记得它的的名字《红字》和...
评分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大三,那阵子我选了一门美国文学,我的教授是一个Middle age的女人,留过洋,带过许多博士,喜欢穿绸缎真丝。从她神采飞扬的作品评析中我大致听出了她对这部作品的喜爱。但当时我对它并不留意,看完那几页英文选段也作罢了。不过我记得它的的名字《红字》和...
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 我们班一个女生抢了另一个女生的男朋友 被抢的女生的闺蜜是个很极端并自封女侠的人物 于是一天午休跑到我们班用水笔在那个女生的校服上笔划反反复复留下了一个大大A 那虽然不是我第一次知道《红字》这本书 却是第一次让我有兴趣想读这本书 结果忍耐了几天终于还是放弃了 前几天是第二次拿起来读 你猜怎么着 依然放弃吧哈哈哈
评分后悔买错这本!本书翻译:“受难者对他眼前的折磨所带给他的伤害深度,压根儿并不知晓,主要是事后的阵痛难以忍受。”在别处见过的翻译:“遭受苦难的人在承受痛楚时并不能觉察到其剧烈的程度,反倒是过后延绵的折磨最能使其撕心裂肺。”
评分软弱不应该被同情。不喜欢这辞藻的堆砌。
评分咦我觉得超级好看呀。。去公司面谈的路上看完了0 0 因为来回4小时!!
评分虽然被民国翻译腔折磨到几次都想放弃算了,但一旦咬牙坚持看下去又是柳暗花明。这种不怎么顺畅的阅读过程是必须的,或许可以帮助我不至于沉溺在阅读快感中而忘记思考的必要性。也许这个故事不用这种浓稠而大密度的文字是无法呈现出全貌的。这种困难的阅读体验恰恰让读者可以对主人公精神上的困顿迷茫感同身受,借以展示所要传达宗教性观点。但就小说文本而言,很多场面的描写都充满张力,形式上却从古典小说朝着现代小说过度—人物简化,大量意识类的心理描写代替精巧设计的情节推动主人公行动,注重自我剖析并且不羞于揭露人性弱点,丰富的象征意义符号,以及开始觉醒的女性意识……只是那么多岁月过去了。红字仿佛依然深刻地烙印在许多人心中,成为一部分人无法摘取的羞耻标签,和被另一部分人肆意羞辱的权杖。凭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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