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的英文原书出版于1974年,H.J.伯尔曼这部《法律与宗教》是极富洞见的一本书。提出了如下问题:生活的意义何在,我们正去向何方?本书是一部演讲集,它意在论断和诘难,而非详细论证。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尽管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一方。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本书附录所收三篇文字都与千禧年有关,附录一重点在《法律与宗教》结尾处提及的人类共同的法律与宗教;附录二立于世纪之交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谈西方法律传统和世界法;附录三是一篇接受中文媒体的访谈,因此与中国有更多关联。
哈罗德J.伯尔曼,Emory大学法学院Robert W.Woodruff讲座教授。曾任哈佛法学院James Barr Ames讲座教授。精于比较法律史、法理学、俄国法及国际贸易法。
这本书是梁治平先生十几年前就翻译了的,03年再版了一次。如果说当初引入中国,是要导向“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这样一个神圣的观念,那么我认为再版时它应该做的只不过是要给我们这些新近进入法学领域的学生们提供一个读书的材料。但是很可惜,就目前我所了解的...
评分 评分这本书是梁治平先生十几年前就翻译了的,03年再版了一次。如果说当初引入中国,是要导向“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这样一个神圣的观念,那么我认为再版时它应该做的只不过是要给我们这些新近进入法学领域的学生们提供一个读书的材料。但是很可惜,就目前我所了解的...
法律与宗教. 171119
评分论证少而感慨多,且这种论证在社会学研究方法看来漏洞百出,未来的法学研究不在法学家处而在社会、经济、统计学家处,想必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或许法律人少有受过专业调查方法训练,乃至如此。
评分蛮有意思的一本书。作者真的是对嬉皮士痛心疾首啊,其实可以跟蒂里希和莫尔特曼放在一起看,加上斯达克,根本就是美国六七十年代sprituality风情画~
评分作者始终逃不过休谟和阿Q的诘问:从来如此,这便对么? 甚至于这个「从来如此」也并未证立。「说法律与宗教关系密切,说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作用,要求不仅有一个宽泛的法律定义,也要求一个宽泛的宗教定义」(131页),因此本书的一个不那么标题党的标题应当是《争端解决机制与集体信念》。按作者的写法,我也可以写《科学与宗教》,毕竟它们共享了仪式、传统、权威性和普遍性这四个要素……
评分本科毕业论文的基础文本,五年后再读。俄国革命引领了完全不同于西欧国家革命的社会治理体系,使得传承于俄国制度的中国遵守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信仰体系。伯尔曼虽然在论述西方世界的宗教信仰与西方法律之间的关系,但是并没有排除,东方世界的哲学信仰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不能参考视之。中国法体系内的精神信仰源于何?为何?中国人的信仰中的法的精神何存?在中国是否有对法与精神体系关系的讨论?这与法和礼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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