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驳斥法学中反理论倾向的论战性著作。书中的想法是在我于2005年6月3日在弗里德里希·亚历山大·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所发表的就职演讲的基础上形成的,这次演讲的题目为“这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论法理论思考的实践作用”。我在许多地方都对文本进行了补充和补强论证。虽然这并没有增加文本的优雅与流畅,却但愿能增加其厚重与说服力。为了不从根本上改变演讲的风格,我将很多内容放在了“半明半暗”的脚注中来处理,所以它们起到的不止是证明正文出处的作用。由此,对于人名、证明和细节并不感冒的读者也可以在阅读时不受其扰。尽管不得不承认很多脚注确实十分庞杂,但有很多内容依然是作了简单化处理的,大量的例子并没有被采纳,许多讨论也只是被简略地提及。这是因为,这种打断正文的方式虽然有利于基础学科的研究,但却不应当丧失其作为——既言简意赅又切中肯綮的——论战性著作的性质。
(来自本书作者前言)
耶施泰特教授出生于1961年,1981-1985年就读于波恩大学,1986、1992年分别通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国家考试。1992年在取得波恩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为《民主原则和共同管理:民主宪法原则检视下私人对公共行政的参与决策》。1999年在波恩大学获得教授资格,资格论文为《制定法中的基本权的开展:法律获取理论与基本权利教义学的相互依存研究》(代表作)。他于1999-2002年分别在波恩、科隆、波鸿、弗莱堡、纽伦堡大学担任教席代理教师,在曼海姆和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担任代课教师。2002年开始担任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大学公法学教席教授(隶属于国家法与行政法研究所),同年至今担任维也纳大学凯尔森研究所理事会成员。2003-2010年和奥利弗·兰普希乌斯教授(Oliver Lepsius)共同举办“弗兰肯跨学科论坛(IFF)论坛(该论坛倡导法学学科内部领域的整合,以回应社会科学对法学的冲击,认为强调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进行跨学科研究只会产生更多问题而非解决问题,重点应该回归法学本身,完善自我理论应对客观变化及需要)。2006至今担任《法律人报》(JuristenZeitung)杂志编委会成员。2011至今担任弗赖堡大学公法和法理论教席教授,同年开始担任弗赖堡大学教会法和国家教会法研究中心主任,2012至今担任德国科学基金会成员。2014-2016年担任法学院院长,2015-2017年成为德国国家法学者协会执委。耶施泰特研究兴趣广泛,涉及宪法学(宪法教义学、宪法史、宪法理论、比较宪法)、法理论和法律科学理论、欧盟法、国家教会法、一般行政法、儿童和青少年救助法等。截止2016年1月为止,著有专著七部,编著(合编)十余部,(合作)主编丛书两套(“法-科学-理论:立场与争议”[已出版十二本专著]、“公法原理系列”[已出版四本专著]),发表论文一百十余篇,另有若干书评和其他文章。2007年,耶施泰特开始主编《凯尔森文集》,迄今为止已出版五卷(六本),工作仍在进行中。
(来自本书译者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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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在私企摸爬滚打多年的中层管理者,每天都在和各种规章制度、劳动法条打交道,但总感觉自己停留在“知道要遵守”的层面,从未真正理解“为什么要这么遵守”。这本书的视角非常独特,它没有停留在传统的法律条文解释上,反而像一个哲学侦探,去解剖“规范性”的本质。我尤其欣赏作者对“自然法”与“实在法”之间张力的探讨。那种将法律视为一种不断自我修正、充满内在矛盾的社会建构过程的描述,太有启发性了。它让我重新审视了公司内部的一些管理规定,思考它们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是否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了更普世的公平价值。这本书的行文风格非常锐利,逻辑链条紧密得像瑞士钟表,每一个论点都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上,但又不失批判性的思辨色彩。对于我这种需要进行系统性思考的人来说,它提供了一个极佳的思维框架,让我能跳出日常事务的琐碎,从更高维度去布局和决策。它不是一本告诉你“该做什么”的书,而是一本教你“如何思考法律背后的逻辑”的指南。
评分这本书的叙事风格就像一位老练的辩论家在进行一场精彩的世纪对谈。它没有预设立场,而是将法学领域内几百年来最核心的争议点——比如法律的权威性来自何处、正义的实现是否必然依赖于既有法律——摆在桌面上,用极其清晰且富有感染力的方式呈现给读者。我发现,阅读它就像参与了一场高水平的智力激荡。作者对于不同学派观点的梳理和对比,做到了既保持中立,又清晰地指出其内在的张力。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在论述过程中,不断地反思法律的实践意义,而不是沉溺于纯粹的符号游戏。它迫使读者去思考:如果一个法律在程序上完全合法,但在结果上却造成了巨大的不公,我们该如何定位它的“合法性”?这种对法与德之间关系的持续追问,让这本书的厚度远超其字面内容。它要求读者不断地批判性地参与进来,而不是被动接受,这对于提升个人的思辨能力非常有益。
评分这套书简直是为我这种法律小白量身定制的!我一直对法律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觉得那是一堆晦涩难懂的术语和条文堆砌起来的冰冷体系。但自从翻开这本《法理论有什么用》后,我的看法彻底颠覆了。作者没有一上来就抛出那些佶屈聱牙的法学概念,而是从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纠纷入手,比如邻里间的噪音扰民、合同上的小陷阱,甚至是网络上的言论自由边界。他用极其生动的案例,将那些抽象的法律原理“翻译”成了我们每个人都能理解的‘人话’。更让我惊喜的是,它不是简单地罗列法律条文,而是深入探讨了“法律为什么会存在”、“法律的边界在哪里”这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读完后,我感觉自己不再是被动接受法律裁决的普通人,而是有了一套清晰的工具箱,能够去审视、去理解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握得非常好,张弛有度,让你在轻松阅读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就被那些深刻的法理思想所触动和引导,完全没有枯燥感。它真的让我明白了,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权威,而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石。
评分说实话,我最初对这类标题的书是抱有很大怀疑的,总觉得又是那种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的学院派作品。然而,这本书完全打破了我的固有印象。它的结构设计简直是天才之举——它不是线性的,更像是一张不断延展的思维地图。作者巧妙地引入了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观察视角,来解释某些法律制度的形成,这让原本冰冷的法律规则瞬间有了“人味儿”和“历史感”。例如,书中关于“惩罚的意义”的论述,就远远超越了简单的报应或威慑理论,上升到了社会秩序重建的层面。我特别喜欢它探讨法律的“不完备性”这一点。它坦诚地指出,任何法律系统都无法完美涵盖所有可能性,这种对局限性的承认,反而赋予了法律更大的生命力和弹性。阅读过程中,我仿佛跟随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穿梭于法律史的迷雾和当代社会治理的丛林,每走一步都有新的发现。对于那些对纯粹的理论感到厌倦,但又渴望深入理解法律社会功能的人来说,这本书绝对是意外的宝藏。
评分我一直觉得,法律教育最大的失败之处,就是将法律的“术”与“道”割裂开来。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用一种近乎诗意却又无比严谨的方式,将这两者重新缝合起来。作者在讨论法律的结构和技术性要求时,始终不忘追溯到其背后的伦理基础和人类对秩序的根本诉求。它没有使用太多晦涩的拉丁文术语,而是通过类比和譬喻,将深奥的法理学概念变得触手可及。我特别喜欢它对“法律的谦逊性”的阐述,认为法律的力量在于其被接受的程度,而非其强制力本身。这让我意识到,真正的法治社会,是建立在公民对法律价值的内在认同之上的。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不仅是在学习法律知识,更是在进行一次深刻的自我教育,关于如何在一个复杂、多元的现代社会中,找到一个既尊重规则又坚持良知的立足点。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回答了“法理论有什么用”,更启发我们去思考“我们希望法律成为什么”。
评分虽然看不懂,但不妨碍有一些启发
评分导读可能写的太长了,本来就是个小册子,看完导读作者的观点都给讲尽了。第四部分作者的底注失控的同时也表达了作者观点的复杂,除此以外算是很好玩的小册子,对于一个amateur……
评分关于法理论在德国的困境与论战。导读: http://mp.weixin.qq.com/s/T9XIqO516X5Y45YGRXJmew
评分法理论除了让我头秃以外还有什么用?
评分关于法理论在德国的困境与论战。导读: http://mp.weixin.qq.com/s/T9XIqO516X5Y45YGRXJm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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