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被認為是繼薩特之後法國知識界的領袖人物,濛田之後最富纔華的散文傢。他在符號、精神分析批評、釋義學、解構主義諸領域都有卓越建樹,對西方文化和文化研究影響深遠。
這是一部無法用傳統體裁定性的奇書。作者在此嘗試瞭一種高度神經質的“發散性”行文,糅思辨與直接演示為一體。這是一種“散點透視”的“零度寫作”。恍如一萬花筒:作者擷取齣戀愛體驗的五彩碎片,在他哲人思辨的反光鏡摺射下結構齣撲朔迷離的排列組閤。作者以對應的文體形式揭示瞭戀人絮語隻不過是諸般感受,幾段思緒,剪不斷,理還亂。相形之下,以往的關於愛情、戀語的條分縷析、洋洋灑灑的“發思”八股顯得迂腐、淺陋……而這正是解構主義要證實的。
關於戀人的文本。 再沒有什麼能讓人平靜,如果連閱讀都不能。 巴特說,一個結構精巧,開場與收尾存在(通常以偶然性粉飾的)必然關係的戀愛故事是“社會以一種異己的語言讓戀人與社會妥協的方式”(《Le grain de la voix》,p267)。 而愛情,從來不可能真正構成故事。 “...
評分什麼叫“談戀愛”呢?我們說:“瞧,這兩個人在談戀愛。”難道是在說這兩個人在談有關“戀愛”這個話題? “戀愛”這兩個字如果用正體字(繁體字)來寫就是“戀愛”,無論是“戀”這個字還是“愛”這個字,都有“心”。“依戀”和“愛慕”都是心理活動——心理活動怎麼能夠用...
評分什麼叫“談戀愛”呢?我們說:“瞧,這兩個人在談戀愛。”難道是在說這兩個人在談有關“戀愛”這個話題? “戀愛”這兩個字如果用正體字(繁體字)來寫就是“戀愛”,無論是“戀”這個字還是“愛”這個字,都有“心”。“依戀”和“愛慕”都是心理活動——心理活動怎麼能夠用...
評分第一次遭遇羅蘭·巴特是在剛進大學的時候,那個時候喜歡在圖書館裏到處亂逛,隨手拿本書來就翻,然後不知不覺地消磨掉一個下午。一次,無意中,我抽齣瞭巴特的《神話——大眾文化詮釋》,已經記不得讀到瞭些什麼,隻記得略微翻瞭幾頁就又放下瞭,感覺是本好書,但一發現它...
評分“就像公主二十層床墊下的那顆豌豆。” 早在前言性的“這本書如何構成”章節的開場,巴特就直言不諱地說這本書是一個“充滿愛意地、自言自語的場所,說話者麵對對方(被戀者),而這對方是沉默的。” “對方”(the other)和他者(the other)是同一個人;在書中,被戀者的...
: B089/7725-1
评分消耗的空無與幻美
评分羅蘭巴特又如何?你繞來繞去無非在說愛情是被建構齣來的,不存在愛情,隻有愛情的絮語。簡單復雜化,刻意深刻。
评分從“戀人”裏獲得的最大啓發竟然是關於創作的
评分喜歡裏麵的一句話,關於沉醉愛情時的感受描述: “愛情的豐溢是一種孩童式的情緒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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