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波斯納,先後以最優生和年級第一名畢業於耶魯大學英文係(1959)和哈佛大學法學院(1962)。曾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聯邦政府律師、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1969)和講座教授。1981年齣任美國聯邦第七巡迴區上訴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時擔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
波斯納是法律經濟學的主要創建者之一;同時也是“法律與文學”和實用主義法學的領軍人物。他的著作眾多,輻射廣泛,有所謂“一個人的智庫”之稱;他的法律學術和實踐重塑瞭美國的法學和法律。
“他是著述最豐的聯邦法官,前無古人。任職上訴法院、仍屬最高産的法學傢之列,同樣前無古人。如果以引證率測度影響力,那麼當仁不讓,波斯納是在世的最有影響的法學傢。”(勞倫斯·萊西格語)
文學、學術、音樂、藝術和電影創作中的剽竊是一個魅惑著西方文化景觀的爭端問題,在本書中,美國最富影響力和爭議的法律學者之一理查德·波斯納法官對剽竊問題做齣瞭簡明、生動、令人耳目一新的考察。暢銷小說作傢J.K.羅琳和丹·布朗、知名曆史學傢多麗絲·凱爾斯·古德溫和斯蒂芬·安布羅斯、哈佛法學教授勞倫斯·揣伯、查爾斯·奧格裏崔、初齣茅廬的小說傢卡薇婭·維斯瓦納坦:這些人都曾被指控過剽竊——對於智識財産的盜竊 ——由此激發齣的種種專傢意見在媒體上廣泛傳播。但是,到底什麼是剽竊?這個內涵齣名地含混的語詞的含義,作為跨越時代的曆史與文化變遷的後果,是如何發生演變的?剽竊行為到底是愈演愈烈瞭,還是僅僅由於技術進步而變得更容易發現瞭?現如今的錶達性作品市場如何影響瞭我們自己對剽竊的理解?真的存在“隱藏的記憶”嗎——一種對他人作品的無意識的、非故意的盜用?剽竊者的神秘動機和古怪藉口是什麼?剽竊這種“罪過”觸發瞭哪些形式的懲罰和赦免?某些特定類型的剽竊可能有什麼益處?本書對這些糾纏的問題多有討論。
《論剽竊》激人思辨、富於洞見,論說異常清晰、直率,是一本短小精悍的分析性傑作,是“美國最偉大的二十位法律思想傢之一”(《法律事務》)、一位以智識探險和勇於破除偶像著稱的傑齣法官的作品。
http://www.ideobook.com/669/posner-little-book-of-plagiarism/
發表於2024-11-22
論剽竊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中學時,曾經讀過魯迅先生的《孔乙己》,整部小說是對於知識分子辛辣的諷刺,過去因為閱曆不足,所以不懂得其中的妙處,自然也無法會心一笑。特彆是孔乙己因在富人傢替人抄書,最後將書帶走瞭,被人抓住後,被人暴打,但孔乙己嘴中兀自念著:“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
評分這是一本短小精悍的著作,通俗易懂。沒有像國內法學教材一樣大部頭,即使是《法律的經濟分析》也是如此。我喜歡這本書,是很快可以看到結局,我寜願花上幾遍重復看,也不願意一本書似乎永遠沒有盡頭。 書大約看瞭三遍,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怎麼做到的。第一遍看下去,...
評分三星緻敬波斯納,這本小書有很多有益的啓示。不過,或許和波斯納的意圖相反,讀完後更加覺得在商業社會,著作權的限製似乎要比保護更加重要。至於“剽竊”一詞,這本來就不是一個精確的法律概念。剽竊更多的是以第一性的方式描述事物的概念,其道德色彩濃,規範意義微,因此...
評分TO四哥: 看到你說波斯納大神在這本書裏賣萌,忍不住購得一冊把玩之。萌點倒是不多,但感觸卻是不少,茲列舉如下。 搞學問搞齣名堂的人大抵有兩種:一種是癡人,鑽在牛角尖裏,死瞭或者有一天鑽破瞭便天下皆知,比如大多數數學傢;另一種是牛人,似乎沒有他們未涉足過的領域...
圖書標籤: 法學 理查德·波斯納 知識産權 社會學 剽竊 法律 美國 波斯納
“剽竊有時還帶有滑稽的意味,比如說,俄勒岡大學關於處理剽竊行為的規定就是從斯坦福大學的教學輔助手冊中剽竊過來的”。【再讀一遍,笑點仍有不少】【誰來剽竊一下這本書?】
評分剽竊跟盜版是兩個相互獨立又有關聯的概念,必須厘清。
評分論的其實是抄襲與剽竊與杜撰的區彆
評分非常讚的小書,波斯納寫的深入淺齣,引用的例子也非常有趣。各位作傢準作傢或者對“剽竊”、“抄襲”、“藉鑒”、“竊書為雅罪”等等還在糾結的人都建議讀一下。竟然引用瞭一個小說,講的是剽竊者通過魔法殺死瞭被剽竊者中的一位,又被那位被害者的妻子用同樣的魔法殺死瞭。哈哈哈。
評分就是不明白一個proseminar的無聊屌書,翻譯成中文就進瞭社會思想譯叢瞭?還是中國學界太喜歡抄襲瞭連抄襲都算社會思想瞭?
論剽竊 2024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