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林(1818-1892),19世紀西歐最偉大的法學傢,也是新功利主義(目的)法學派的創始人,其思想不僅對西歐,而且對全世界都産生瞭巨大的影響。
鄭永流,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作者魯道夫·馮·耶林(1818—1892),十九世紀西歐最偉大的法學傢、新功利主義(目的)法學派的創始人。本書是他在1872年所做的一場有關“為權利而鬥爭”的報告的基礎上,修改和擴充完成的一部法學著作。在本書中,耶林指齣,所有的權利都麵臨著被侵犯、被抑製的危險,因為權利人主張的利益常常與否定其利益主張的他人的利益相對抗,所以權利的前提就在於時刻準備著去主張權利,要實現權利,就必須時刻準備著為權利而鬥爭。耶林在文中雄辯地批評瞭薩維尼所認為的“法的形成同語言的形成一樣,是在無意識之中,自發自然形成的,既無任何角逐,亦無任何鬥爭”這一觀點。本書可謂法律史上不朽的名著,它以深刻的思想鼓舞民眾的權利觀念和鬥爭意識。
發表於2025-03-12
為權利而鬥爭 2025 pdf epub mobi 電子書 下載
呼籲教育部推薦這本書幾乎沒什麼指望,他們隻會推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讀物。但作為法學院的老師請本著對教育負責,對學生負責,對法學負責,對曆史負責的態度嚮學生們推薦這本書。與其講那些自己都不相信的社會主義法治,還不如讓學生多讀讀名著,我大學畢業後扔瞭很多教...
評分“為權利而鬥爭”這一簡短但鏗鏘有力的話語是每一個法律人在步入法學殿堂時都曾有過的呐喊。作為被譽為與薩維尼、祁剋並列的19世紀西歐最偉大的法學傢,魯道夫·馮·耶林以其1872年在維也納法律協會的一篇演講整理稿,成為每一名當代法學生所敬仰的權利的鬥士。耶林一生的思想...
評分今天在網上和朋友爭論一個觀點,有一個法律界的朋友推薦瞭一本書,感覺甚為推崇與尊敬,我在網上一搜,卻僅是一個六韆餘字的演講稿,可是一但讀起頓覺微言大義,不同凡響,作者是19世紀西歐最偉大的法學傢耶林,要知道此文可能寫於1872年左右,也就是距今一百多年以前,但...
評分第一章 法的起源 法權(Recht),是一個目的概念,本性是在雙重意義上形成的,即包含目的與手段的對立。每一個法權製度,既標明自己為之服務的目的,同時也指明應當如何遵守目的之手段。而手段,即反對不法的鬥爭,本身即證明法權的存在。因而,耶林主張,為權利而鬥爭。 德語R...
評分“為權利而鬥爭”這句口號對每個法律人來說都是耳熟能詳的。但是,麵對“究竟為什麼要為權利而鬥爭”,“在權利遭遇強權時該怎麼辦”等問題,人們采取的政法實踐卻往往與此宣言背道而馳。善良和善於忍耐的人們常常認為,權利是可以放棄的,而擁有強權的人們則常常認為,權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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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權經由鬥爭獲得的,抵抗不法是義務,是權利人對自己的義務,抵抗是道德的自我維護命令,是權利人對集體的義務。人道德存在的條件是權利。不法有意不法引起道德痛苦。侵害某個生存條件比遭主義的迴擊。權利是個人道德的生存條件,主張它是對個人道德的自我維護。敏感性即感到權利受到痛苦的能力,行動力即對侵權予以拒絕的勇氣與決心,是健全的是非感。主張受侵害的權利是一種自我維護人格行為,是權利者對自己的義務。製定法的權威和尊嚴得以維護理想利益 還是交往生活固有秩序之安全非常現實實際利益。權利規則一是不容忍不法,二是不為不法。捍衛權利人被攻擊的權利,不僅是對自己的義務,還是對集體的義務。為權利而鬥爭同時是為製定法而鬥爭。足以長時間內使其他人免遭他所經曆法的暴力。一個民族道德力量和是非感與其對外政治權利相適應。—摘抄
評分與張肇桐譯本(1902年11月上海文明編譯印書局初版)對讀。包括此本譯者在內的數人,都說1901年《譯書匯編》雜誌刊登過章宗祥所譯第一二章,但我隻在該刊第1,3,4期的目錄上看到,正文全無。據法學史介紹,本書是“實行法學”派的開山之作,其中對“權利”和“利益”的辨析,“疼痛感”和“權利起源”關係的論證,“抗爭”價值的揭示,影響瞭此後數百年的法學進程。而從東西思想史上看,本書通過日本中介進入中文世界,恐怕隱伏著一條少有人注意的“耶林-加藤弘之-梁啓超-魯迅”的思想脈絡。
評分為個人權利鬥爭,就是為他的人格而鬥爭。
評分閱讀過程中時而流暢時而阻塞的感覺很明顯,可以找找其他譯本來讀
評分不為不法,不容忍不法 “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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